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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5章 小众电影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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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经拿过奥斯卡的最佳男主角。

一开始曹阳想拍的就是这部,电影的片名看起来非常的浪漫,叫《海边的曼彻斯特》。

海边的曼彻斯特是个老美小城市的名字,人家就叫这个名,并不是英国海边的曼城。

但是经过这段时间的仔细考虑,他初闯好莱坞,在那边人生地不熟,唯一的人脉还是索尼经典以及贝尔曼。

说实话,哪怕是演员演的特别好,比原版都好,但就凭贝尔曼和索尼经典,能在奥斯卡上运作成功吗?

只要电影质量达到了某种标准,拼的就不再是电影本身,而是人脉和运作。

曹阳估计,或许拿到奥斯卡的提名不难,但想获奖,不确定性太大。

要提高获奖概率,还是要在其他方面想办法。

比如政治正确,比如容易获奖的传记电影等。

现在老美的政治正确版本还属于初级版本,没进化到后来疯狂的地步,女人丶同性恋丶讽刺政客都属于政治正确。

传记电影方面,只要是知名的人物,特别是有争议性的人物,拍出来获奖概率就会特别大。

有没有既是政治正确,又有原型的人物来拍传记电影呢?

还真有这样的电影,曹阳就想到了一部。

只不过这部电影拍出来,多少就有点对不住李按了。

如果这部电影参加奥斯卡,又能获得奖项的话,作为同类型的电影,再过两年上映的《断背山》,就很难在奥斯卡上有所斩获了。

毕竟时隔这麽近,奥斯卡应该不会给同类型的小众电影再次颁发大奖。

嗯,或许奥斯卡也说不定违反常规,谁知道呢。

既然决定要拍摄传记电影,曹阳不了解老美的法律,不知道需不需要当事人或者其后人的授权,于是就给贝尔曼打电话,他应该了解这些。

「贝尔曼,我已经对电影有头绪了,我想拍一部传记电影。」

曹阳直接开门见山的说道。

「传记电影?那可不太好拍,容易惹上麻烦。」

贝尔曼有些顾虑,传记电影拍好了是很容易拿奖,但拍不好,一是会惹出争议,二是会被其本人或后人告上法院,这种官司打起来就是没完没了。

「我明白,我现在想知道的是,美国对传记电影有什麽规定?要不要当事人或其后人的授权?

曹阳问道,这才是他今天打电话的目的,只有了解了这些以及需要应对的麻烦,才能决定要不要启动这个项目。

对于这个问题,贝尔曼显然知道,他解释道:「在美国,拍摄传记电影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必须取得当事人的授权,这是基于言论表达自由和反映历史真实状况的原则。

美国联邦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言论和出版自由,电影艺术创作被视为言论自由的一种表达方式,只要能够做到忠于事实,传记电影就会受到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。」

贝尔曼这一解释,曹阳就明白了,也就是说,在老美拍摄传记电影,不需要取得当事人或其后人的授权。

我把你拍成电影,也是我的言论自由,这是得到美国联邦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的。

把你拍成电影,与你何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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