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4章 辽东故人(2 / 2)
「第四,设立宁寅百货。全国一百个大中城池,都设立一个百货商场,成为最大的终端供应商。」
「第五,为了宁寅商社的货物运输,还需要组建一个物流公司,需要购买大量马匹丶船只,招募更多的人手。这既能赚钱,也能以物流公司的名义,吸纳马匹和青壮。我打算在全国设一百个物流分部,招募一万人。」
「第六,我要利用舟山,成立宁寅海贸,分一杯走私的羹·—当然,这一切,
也需要你在官场上的权势,不然咱们迟早是肥羊——」
宁采薇越说越来劲,却见朱寅身子一晃,一头往她怀里栽过来。
宁采薇赶紧扶住他,发现他已经睡了。
爱,这个小老虎,人家刚说的来劲,他竟然睡着了。
宁采薇抱着朱寅,感到小老虎的骨头有点人。
这些天,他可真是瘦多了。宁采薇不禁有些心疼。
回去好好给他补补!
朱寅回到家里,一觉睡到第二天日出三竿。
是被活活饿醒的。不然还能继续睡。
宁采薇早就准备了精美可口的饭菜,朱寅吃饱喝足,精气神这才全部回归。
朱寅第一件事,就是下令虎牙(录事寮),让各处青楼里的「家人」,调查一个右手有捻动习惯的人。
第二件事,就是加快对苏松世族大佬的情报任务,早日在他们身边布置眼线,尤其是王世贞丶徐琨等人。
他要挖出,究竟是谁指使陈癸,在贡院栽赃诬陷自己。
当天,朱寅又和宁采薇一起去鹰房,摘下猎隼的眼罩喂食物。两只猎隼已经羽毛丰满,能展翅高飞了。
慕容狗蛋驯的不错,成功让这对猎隼认两人为主。
最多两三个月,就能完全认主。一旦完全认主,几乎终生不渝。
朱寅将雄鹰取名为飞虎。宁采薇将雌鹰取名叫青。
但见朱寅肩膀上架着飞虎,脚下盘着黑虎,十分拉风。
慕容狗蛋笑道:「接下来一段日子,主公和小娘子应该多出去放放鹰,和猎隼熟悉熟悉。」
宁清尘看着两只鹰,奶凶奶凶的说道:
「看好你们的鹰,别叫吃了我的阿锦!阿锦要是被吃了,我就炖了鹰!」
慕容狗蛋已经习惯聪明无比的二娘子小大人似的说话了,谁不知道二娘子虽然才二岁,却已经能说会道?
他赶紧解释说:「清尘娘子放心,被驯好的鹰,没有指令是不会捕猎的。不然的话,这麽凶猛的鸟,谁敢养啊?」
几人正说话间,忽然兰察过来说的:「额真,格格,来了一个熟人,徐小白。」
「这是他的名帖。」
什麽?小白来了?
朱寅接过名帖,和宁采薇对视一眼,都是笑容玩味。
算起来,徐小白也该来了。
徐小白去年夏天回到南京,撒谎说逃学去四川了。虽然隐瞒了被倭寇掳走丶
卖给女真人为奴的真相,却也因为被国子监开革,被罚软禁一年,面壁思过。
今年五月,本来放出来了。
可刚被放出来,又发生了王瑞芳之案,其兄徐宏基被王瑞芳连累革除学籍,
之后吏部行文,取消徐宏基继承爵位的资格。
其祖老国公闻讯,气愤之下了。
老国公一死,丧事又是几个月忙碌。徐小白也不能擅自离开。
直到此时,他才有时间来拜访朱寅。
朱寅如今已经是南京「名人」,徐小白很快就听人说起朱寅,这才知道朱寅也到了南京,几番打听,终于找到了青桥里。
「走,咱们去迎接老朋友!」朱寅笑着架起猎隼,带着小黑,往院外走去。
宁采薇也架着青翻出去迎接。
宁清尘迈着小短腿,胳膊上盘着阿锦,跟在后面小跑着。
院门之外,停了一辆华丽的马车,还有一群带刀携弓的绵甲护卫。
身穿绣金提花缎箭袖服的徐小白,头戴金冠玉簪,腰间碧玉腰带挂着连锁,
脚下绣金缎面靴子,一副金尊玉贵丶王孙公子的派头。
徐小白看着不远处堪称巨大的广院,想起朱寅如今的名声,不禁很是感慨。
这才多久,朱寅就成了南雍神童,搞出这麽大的家业。
原以为他是宗室。谁知居然不是。
田义丶沈一贯都是他的靠山,可是比真正的宗室还强啊。
果然,神童就是神童,绝非等闲之辈。
想起之前朱寅救他,一起在辽东女真部落度过的日子,以及朱寅在登州慷慨解囊资助,徐小白就心存感念。
小老虎是个讲义气的小兄弟啊。
只是,想起城中很多人说朱寅这次乡试考砸了,中举可能很小,徐小白就很为朱寅感到可惜。
不远处几个乡民神色敬畏的看着徐小白,都知道这位公子不是一般的大家子弟。
这也是来拜访朱小相公的人麽?朱家的贵客还真是多啊。
徐小白此时也不急,虽然想立刻见到朱寅,却只是气定神闲的等待。
他一个护卫却是急了,和院门口的僮家武士理论道:
「你知道我家公子是谁麽?不但是你家主人的故友,还是将来的魏国公!」
「知道魏国公麽?南京十万京营大军,如今就在魏国公魔下!」
徐小白呵斥道:「不得无礼。」
他听到护卫的话,神色却是有点尴尬。
自家事自家知。他可是很清楚,父君魔下的所谓十万京营大军,是个什麽货色。
首先十万人只是纸面上的兵额,实际上只有六万人。
说是有战马两万,其实不到一万匹,
四万人丶一万马的空饷,当然是层层贪墨了。
可即便是六万兵,也是用来凑数的多。真正能上阵的兵,最多两万,其中精兵最多三千人。
南京军备都如此松弛,可见其他地方如何。
他在关外见识过女真骑兵,深知双方战力差距有多大。
他也在倭寇战船上当过俘虏,知道倭寇的凶悍野蛮。
回来后又面壁一年。
他的经历已经超过了很多勋贵子弟,使得他多了其他勋贵子弟所没有的忧患意识。
面壁时他就想,若是有朝一日继承爵位,掌握南京营军兵权,他一定要好好整顿一番,练出几万精兵。
可他也知道,这又何其难。
「小白兄!」一个熟悉的声音打断了徐小白的思索,「跳丸日月,风采如昔啊。」
徐小白一看,只见一个清稚少年满脸笑容的迎出。
这小小少年的臂弯,居然架着一只起起雄鹰,脚下是一头毛皮犹如黑缎般油光水滑的大黑犬。
虽然他年纪小,却目如悬珠,神采飞扬。
一年多不见,他长高了很多,气质更加清越了。
他身后还跟着一个熟悉的清稚少女,林下风致,顾盼生辉。
「小老虎兄弟!」徐小白一之后,忍不住喜形于色。
「自从山东一别,切切在心,天末凉风,没想到相见在南京啊!」
PS:今天太忙,就写这些了。蟹蟹,晚安。明天乡试放榜!大家现在能猜到徐小白的作用了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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